范冰冰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五被告需补偿共四十万元

来源:网络 ·2019年06月17日 15:39

案子播报

范冰冰


6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子播报,称范冰冰申述的五例名誉权案一审胜诉且布告期已届满。五位被告须向范冰冰揭露致歉并合计补偿四十万元。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地点播报中称,五位被告分别在各自的微博账号中宣布了多篇博文,特点触及“私生子”“被包养”“告了白某的状”“靠干爹”等。向阳法院经审理后确定,五位被告在无根本现实依据支撑的情况下发布的文章,会使读者发生原告范冰冰风格欠安、品德较差等形象,对范冰冰造成了负面点评,构成了名誉权侵权,判令五位被告进行揭露致歉并赔款合计四十万元。

此外,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还表明,现在网络上仍有适当数量的网络用户散播严峻损害范冰冰名誉权的言辞,该律师事务所已逐个进行取证并连续发动维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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