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热依扎们维权艰难但不应放弃正当性

来源:网络 ·2019年11月03日 15:26

新京报11月3日报道 11月2日,演员热依扎在微博上连挂数码网友,其中,在转发一条“恶评”的回复中她表示“如果我疯了!你们每一个都是逼疯我的那个助力者!”不久后,热依扎再次发文称”大家都是公民,是公民就有权捍卫自己的权利”。但现实或许比想象中的更为残酷。

热依扎微博

在法律上,微博最“玄幻”的地方在于,普通人和明星尽管在微博上的地位平等,但由于双方影响力差距巨大,在界定名誉侵权问题时的司法态度并不相同。换句话说,一个微博上50粉丝的人的发言和一个微博50万粉丝的人发言产生的社会影响并不一致。所以即便我们承认那些在微博上攻击热依扎的用户存在侵权行为,但受限于其微弱的影响力,这种伤害即便被称为“网络暴力”,但其影响是有限的。

对热依扎这样一个拥有近500万粉丝的公众人物来说,其一言一行显然会受到更多关注,产生的社会影响力也会更加巨大。

事实上,自2002年起,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便开始有意采用“公众人物”这个概念了,对公众人物来说,尽管他在法律上和普通人一样都是“自然人”(通常法人不会被认为是“公众人物”),但作为公众人物,其言行就必须受到更多、更严格的限制。其对于普通人的不当言辞必然要有更高的容忍度才行。易言之,基于权利、责任对等的原则,一个人越享有粉丝经济带来的各种便利、利益,便越应当承担粉丝经济带来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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