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深夜亲口承认抄袭 15年后正式向原作者道歉

来源:网络 ·2020年12月31日 15:32

31日凌晨,郭敬明正式发长文就《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圈里圈外》道歉,表示后悔在法院判决后不肯承认错误:“庄羽女士,对您造成的伤害,我郑重道歉,非常对不起。”同时,向所有原创作者们,和创作环境道歉,希望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据悉,他当年被法院认定抄袭,但拒绝承认错误,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而前不久,他和于正被上百位影视行业从业者联名抵制。

另外,郭敬明表示:“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

事件回顾:

据悉,作家庄羽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郭敬明所着《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她在2002年11月创作完成的小说《圈里圈外》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为此,将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

2004年12月7日由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着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2004年12月一审判决后,郭敬明声明称,将继续上诉,同时还表示,自己从未与庄羽进行任何庭外联系,也不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

2004年12月20日,庄羽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全文:

此刻,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在这个对生命有重新认知的特殊年末,我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

2006年法院判决我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女士的小说《圈里圈外》,法院当时做出了判决:1赔偿庄羽女士20万元;2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者直接将判决书属性刊登在报纸上。

当时的我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于是在律师问我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当时自己一度很反抗,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在之后的所有场合,我都一直回避谈及抄袭事件,因为对我来说,它像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我不敢撕开,更不敢面对。

时间过去了十五年,这个错误一直伴随着我,从我年少,到青年,到如今马上走向四十岁的人生中点。一直以来我都会接收到老师们网友们的批评,所以,在今天,我选择面对自己过去的错误,面对我对庄羽女士造成的伤害,面对被我辜负的所有支持我和相信我的读者和合作伙伴,我欠所有人一个道歉。

庄羽女士,对您造成的伤害,我郑重道歉,非常对不起。我也要向公众道歉,向所有原创作者们,和中国来之不易的创作环境道歉,对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请大家以我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在道歉的同时,我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

过去的十五年里,我一直对自己说,我要靠作品,靠努力,让自己获得成功,证明靠拼搏也可以改变人生。但是现在我明白,如果我一直逃避自己的过去,不肯承认和面对自己年少时候犯下的错误,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再次对大家,说声抱歉,非常对不起。

而另外一位被指名抄袭的编剧于正,则表示不打算做任何解释,他向媒体回应:“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过去,我不对我的过去做任何解释。我以后会用我的作品,和我的一切来证明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同时于正表示不需要向汪海林去交代任何的事。

抵制事件回顾》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抄袭者 直指于正郭敬明

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呼吁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尊重原创。联合署名的还有琼瑶、高群书、白一骢、董润年等。



近期,郭敬明和于正分别在《演员请就位》和《我就是演员》两档节目中担任导师,虽然专业能力饱受质疑,但是两人总是在点评时语出惊人,为节目带来了不少话题。

独家对话抵制发起者之一的知名编剧汪海林:

汪海林:郭敬明于正藐视法律,是对行业的侮辱

对话编剧汪海林:郭敬明于正藐视法律,是对行业的侮辱 (来源:网易娱乐)

(韩冲/文)网易娱乐独家连线到参与署名的着名编剧汪海林,他独家解析这次公开信背后、以及对于正、郭敬明的看法。他表示,之所以有人一直站出来指责于正和郭敬明两人的“抄袭”行为,也是出于一种文化责任,因为于正、郭敬明被捧为这个时代的文化英雄,他们站在文化的中心舞台上。

汪海林:于正、郭敬明受资方追捧,藐视法律

汪海林对网易娱乐表示,于正、郭敬明在输掉侵权官司之后,虽然赔了钱但拒绝道歉,现在受到资本和平台的追捧,在综艺节目上频繁以导师的形象出现,开始教人做事,引起整个行业的愤怒,是对行业的侮辱

于正、郭敬明都曾陷入侵权官司,且皆以败诉收场,2014年,琼瑶发布公开信,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正的抄袭案例作为证据,2014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但于正被判侵权后却迟迟不向琼瑶道歉,引发议论。

今年,郭敬明以导师身份登上《演员请就位2》,期间无论是在节目上发表的争议言论还是与李诚儒发生的争议对话,无不引起讨论。而于正今年也以导师身份登上《我就是演员》,他在节目上言论大胆,或是怒批小鲜肉同时轧两个节目,或是在节目中直指演员张檬的假体太吓人。


而在节目外,于正与编剧汪海林在微博上隔空互撕。详细报道>>汪海林发文怼于正:不要再抄袭 不要再秀扰男演员 汪海林对网易娱乐记者直言,现在还没收到于正的律师函,郭敬明和于正都是藐视法律、藐视法庭的人,“一有啥事第一个就想到法律,很讽刺,他们这种就是只停留在口头上,说一说大话”

行业霸凌?倡议书是对于正、郭敬明的联合打压?

倡议书出来后,有人质疑这是行业内对于正和郭敬明二人的联合打压,汪海林对此澄清:“这不是打压是打击,一个行业是需要价值观,有正气的,而于正和郭敬明能走到今天,说明行业内对这俩人的打击还不够,对他们纵容太多。”汪海林认为此次的联合倡议书是一个匡扶正义的行为,“两人抄袭的人能坐在台上当导师,这太讽刺了。”


倡议书发出后,不少网友认为参与署名的编剧中有人也曾陷入抄袭争议,编剧汪海林对此解释道:如果仅仅是网上的一些讨论,那叫有争议。但如果是有诉讼,已经到了法律层面,那就是维权事件,自己以及编剧协会都会出来帮助他们。

汪海林呼吁媒体平台要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文化责任。他表示于正和郭敬明在编剧行业是被开除出去的,主流的影视行业是排斥他们两个的,在编剧的正规组织里更是没有他们两个。

汪海林:于正、郭敬明价值观有问题、缺乏文化自信

于正、郭敬明虽然屡屡陷入抄袭风波,但两人参与制作的电影或电视剧均有不俗成绩,于正2018年参与制作的《延禧宫略》成为当年的剧集爆款,点击量屡破纪录。而郭敬明近年来制作的电影《小时代》系列以及《爵迹》,均取得较高票房与讨论度。

编剧汪海林对记者表示:于正和郭敬明给行业带来不好影响,给年轻人传达了一种唯结果论,“甭管我是怎么做到的,只要我成功了,一切都可以不算数,我做的坏事什么的都可以不算数,只要成功最重要的。在节目里面甚至营造出一种:演员拍拍他的马屁,觉得能够在他那得到一个角色。形成了一个被追捧的形象,这种形象的示范作用就很清楚,他们是有话语权的人,有资源的人。”


汪海林对记者直言不讳:于正、郭敬明价值观都出现了问题,缺乏文化自信,他们在商业上嗅觉灵敏,清楚自己的受众喜欢什么。“他们做不出来的可以抄,做的太慢也可以抄,成功之后就把以前的事洗白

近来,编剧维权事件屡见不鲜,新人编剧刘晓峰因剧本奖金问题,发文控诉王思聪旗下香蕉影业,引发关注。详细报道>>王思聪公司拖欠编剧80万 嚣张回应"不怕曝光不怕告"而因署名问题发生争议的编剧维权问题更是数不胜数,给编剧的人才培养带来诸多问题。


汪海林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新人编剧的信心广受打击,有些人会去想走捷径,像于正这种就抄,包括他的徒弟和他的合作者就掌握了一整套抄的方法,怎么抄,怎么样不容易被人发现。

汪海林借助网易娱乐平台向新人编剧们喊话,“目前面临的是一个资本为王,平台为王的一个时代,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个人的表达,去写自己心中的故事更为珍贵。所以除了一方面要生存下来就要找到适合你的活儿干,另一方面也不要放弃。作为一个艺术家,你有表达的权利和表达的责任,年轻人先想办法生存下来。第二是不要忘记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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